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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導視標牌系統設計中,色彩起著重要效果。咱們生活在一個多姿多彩的世界里,在城市導視系統設計時,就要將周圍的色彩進行條理化,為指示效勞,防止色彩幻覺發生的攪擾。導視牌中色彩要素比文字要素簡單、形象直觀,更易于認讀與辨認,不同色彩的視認性不同。在交通標志中,為進步圖畫配色的視認度,底色選用后退色,而文字或圖形選擇用易讀性最好的前進色,如黃色,從而使標志具有明晰向前的近感效果。紅色色的易見性最高,一起給人以緊張的心思效應,是一種振奮性極強的振奮色,簡單使人聯想到危險與災害。因而國家標準“安全色彩”就規定為紅、黃及藍、綠等4 種。選用“安全色彩”,正是使用色彩幻覺對人的生理與心思效果,具有提示或警戒效果,以削減事端,搞好安全生產與安全行車。
在城市導視標牌系統設計時,也要考慮到色彩的對比與錯視規則。歌德在《論色彩的科學》一文中也指出: “兩個圓點相同面積巨細,在白色布景上的黑圓點比黑色布景上的白圓點要小五分之一。”例如法國國旗紅、白、藍3 色的份額為35 ∶33 ∶37 ,而咱們卻感覺3 種色彩面積持平。這些都是色彩視幻覺的效用。比方深底上的字會比淺底上的字顯得粗一些,因而要想到達視覺平衡,就要相應加淺底上字的筆畫。此外,在市區等交通復雜路段,周圍景象五顏六色、多姿多彩,彼此交錯、涌動變幻,簡單渙散駕駛員的注意力,特別是近年街頭越來越多的紅、綠色霓虹燈廣告,明度與奪目度遠遠超過了紅綠燈,使司機簡單將路口紅綠燈也當成霓虹燈,嚴重影響了司機的視野。因而要完成城市的順利、可辨性,就要嚴格遵守廣告法規,防止廣告攪擾視野,影響城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