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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標牌除了不銹鋼標識牌外,還有鋁制標牌等,鋁制標牌的有的要進行中和水清理工藝。
(三)中和水清洗
鋁制品蝕洗后外表附著的灰色或黑色掛灰在冷的或熱的清水洗中都不溶解,但卻能溶于酸性溶液中,所以經熱堿溶液蝕洗的制品都得進行旨在除掉掛灰和殘留堿液,以顯露亮光根本金屬外表的酸浸清洗,這種過程稱為中和、光澤或出光處理。其工藝過程是制品在300-400g/L硝酸(1420kg/立方米)溶液中,室溫下浸洗,浸洗時刻隨金屬組成的不同而有差異,一般浸洗時刻3-5分鐘。含硅或錳的鋁合金制品上的掛灰,可用硝酸和氫氟酸體積比為3:1的混合液,于室溫下處理5-15秒。中和處理還能夠在含硝酸300-400g/L和氧化鉻5-15g/L的溶液或氧化鉻100g/L加硫酸(1840kg/立方米)10ml/L溶液中于室溫下進行。
各道工序間的水清洗,意圖在于完全除掉制品外表的殘留液和可溶于水的反響產品,使下道工序槽液免遭污染,保證處理功率和質量。清洗大多選用一次冷水清洗。但堿蝕后的制品遍及選用熱水緊接著是冷水的二重清洗。熱水的溫度不要太高,60度一下就可以。中和處理后的制品經水清洗就能夠進行氧化處理,所以這道清洗應特別仔細,以防止清潔的外表受污染。不然前幾道工序的有用處理可能會因最終的清洗不妥而前功盡棄。經中和、水清洗后的制品應與上進行氧化處理。在空氣中停留的時刻不宜過長,如停留30-40分鐘,制品就需要從頭蝕洗和中和。